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云南普洱:三头象妈妈带七头象宝宝“集体午睡”******
中新网普洱1月17日电 (郭元丰 杨国荣)近日,在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境内,监测人员记录到3头象妈妈带着7头象宝宝活动的珍贵画面。
图为云南普洱江城县,正在午睡的象群。 郭元丰 摄在曼老江边的芦苇丛中,一个象群正在集体睡觉休息,3头小象被围在中间,小象卷着鼻子躺地睡觉的样子十分可爱。经专业人员分析判断,中间3头小象刚出生8个月左右,其他4头幼象1至3岁不等。
图为云南普洱江城县,正在午睡的象群。 杨国荣 摄亚洲象作为亚洲现存最大和最具代表性的陆生脊椎动物,是中国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内主要分布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普洱市和临沧市。经过近30年的拯救和保护,云南野生亚洲象种群数量目前已有300多头。(完)
图为云南普洱江城县,正在午睡的象群。 杨国荣 摄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