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新春将至 台湾“年味儿”渐浓******
中新社台北1月19日电 农历新春将至,台湾民众纷纷返乡、出游,文博机构、宫观庙宇也推出迎春祈福活动,出游热门目的地旅馆、民宿订房近满……岛内年节气氛渐浓。
综合中央社、中时新闻网、联合新闻网等台媒报道,即将迎来新冠疫情解封后首次春节,台北桃园机场公司日前对外表示,依据航班运量人数预报系统显示,从1月19日(春节前最后上班日)到1月30日(春节后首个上班日)共12天,桃园机场旅客量预估将近100万人次。
19日,桃园机场出入境人潮渐增,据相关预报显示,当日出入境旅客将超过6万人。
台湾“公路总局”表示,春节连假将至,苏花路廊预估将在20日凌晨4时起涌现南下车潮,22日(初一)将是车流最高峰,车多堵塞情形将从当日凌晨5时出现,直到下午4时才会趋缓。北返车流预估将在26日(初五)达到最高峰。
据报道,春节期间,因假期长且疫情管制措施放宽,台湾民众出游意愿高,一些热门目的地如垦丁,饭店和民宿订房几近爆满,业界预期过年期间可达满房,创近十年来新高。
恒春半岛观光产业联盟理事长、垦丁亚曼达民宿董事长林荣钦表示,因垦丁天气良好,目前许多民宿除大年初一至初五订房达到满房外,其他时间的订房也都达到七成至八成以上,优于往年春节连假。
为迎接癸卯兔年,很多台湾宫观庙宇已预告一系列新春祈福庆祝活动,如点灯祈福、消灾法会,以及庙埕文创市集,赠送吉祥平安币等,欢迎信众参拜,祈求运势顺遂如意。
以陶艺闻名的莺歌陶瓷博物馆对外宣告,农历春节初二至初八将推出“2023陶博馆春节活动——幸福兔儿”,每天都有可看可玩可共学的趣味活动、展览,欢迎民众全家大小一同到陶博馆快乐过新年。
位于新北市的黄金博物馆将在春节期间展出闪亮亮的220公斤超大金砖,与大小朋友一同贺岁,喜迎金兔好运旺来,也期待游客带着掘金的心情进入金矿坑参观,带来新一年的财气满满。
新光银行、凯基银行等宣布,为助攻客户金兔年迎好运,已将限量“福兔迎祥发财水”“钱兔似锦发财米”,放置分行金库在春节期间饱吸财气。客户在春节连假后第一个开工营业日到相关银行临柜办理业务,均可免费领取。(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