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举办非遗活动“追龙” 庆新春******
中新网河源2月1日电 (孙秋霞 颜新阳 李平)2月1日农历正月十一,广东河源市东源县上莞镇新轮村举办民俗活动“追龙”,现场人潮涌动,火龙舞动,场面十分壮观。
据东源县文献史料记载,上莞镇新轮村“追龙”活动起源于明朝正德年间。按习俗连续追“火炬龙(明龙)”三天(农历正月十一日、十二日、十三日),“追龙”期间族人舞龙狮,众人手持火炬筒跟随。
图为“追龙”民俗活动现场。 黄文博 摄当地村民介绍,每年正月十一,是“追龙”活动最为重要和热闹的一天。破晓时分,村民欢聚一堂从追龙广场出发到接灯亭接花灯,在此起彼伏的锣鼓声中,欢天喜地迎接花灯返回祠堂并完成上灯。
暮色降临时,新轮村村民们有序排队领取火把,一支追龙队伍“火炬龙(明龙)”在众人的欢呼雀跃和簇拥下登场。长龙精准灵动地踩着快、慢、轻、重的音乐鼓点,忽而翘首仰视,忽而低头环顾,时而回首匍伏,转瞬又摇头摆尾,千姿百态,妙趣横生。
图为“追龙”民俗活动现场。 黄文博 摄活动当晚,火炬龙(明龙)从新轮村文化广场开始舞动,一条蜿蜒雄浑的“火焰长龙”在上莞镇夜空盘旋。烟花、鞭炮随着火炬龙一路行进,沿途早已等候多时的村民点燃鞭炮,喜迎火炬龙的到来,祈盼来年风调雨顺、丁财两旺。
据悉,2022年,东源县上莞镇新轮村“追龙”成功列入广东省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完)
“舌尖上的罂粟壳”为何屡禁不绝?****** 火锅、羊肉汤、卤制品成添加罂粟壳重灾区 “舌尖上的罂粟壳”为何屡禁不绝? 在火锅汤料、卤味熟食中添加罂粟壳,几乎已成为不少餐饮从业者为吸引顾客铤而走险的公开秘密。 2月1日,四川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米易县一家羊肉汤锅店主余某在羊肉汤里掺罂粟壳,将煮出来的羊肉卖给顾客食用。最终,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记者梳理100余起案例发现,火锅、羊肉汤、卤制品等都是添加罂粟壳的重灾区。多数被告人供述称,加罂粟壳在食品中是为了“提味增鲜”“吸引顾客”。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被告人系初犯,犯罪情节较轻,适用缓刑多。有专家曾发文指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犯罪之所以泛滥,关键在于违法成本过低。 案例: 为了吸引更多顾客 羊肉汤锅加罂粟壳 40多岁的余某家住四川省米易县,他与妻子在当地经营一家羊肉汤锅店,主要售卖羊肉汤锅和羊肉米线等。2021年9月中旬,余某感觉身体不适,刚好店门口来了一位卖中草药的老人,他便叫老人配了两副中药。配完药后,老人告诉余某,在羊肉汤中加入罂粟壳,能够让羊肉汤和羊肉味道更加鲜美。 为了吸引更多顾客,他便花了30元钱,在老人那里购买了3颗罂粟壳。2021年9月21日晚,余某在准备煮羊肉的香料包时,把3颗罂粟壳搓碎后添加在料包里。次日早上,他把添加了罂粟壳的料包放在锅里和羊肉一起煮,然后给顾客食用。 后执法人员将余某售卖的羊肉汤查获并送检,检验出含吗啡143毫克/公斤,检测结论不合格。余某如实供述其在羊肉汤中添加罂粟壳的犯罪事实。 探因: 为何屡禁不止? 利益驱使、违法成本较低 据悉,罂粟壳属于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品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的物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物质。 不容忽视的是,罂粟壳食用后或对人体产生危害。此前,有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罂粟壳是毒品原植物,里面含有可待因、吗啡等物质,如果长期食用的话,会造成人注意力和记忆力功能衰退,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出现内分泌失调,甚至导致呼吸停止而死亡。 2021年5月,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一家羊肉米线店为了招徕顾客,连续两天将家中存放的罂粟壳粉,添加在羊肉汤内供消费者食用,有群众吃了米线之后尿液检测呈现阳性。 违法添加罂粟壳为何屡禁不止?归根结底是利益的驱使。记者梳理相关判例发现,多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称,加罂粟壳在食品中是为了使其味道更好。他们之所以铤而走险添加罂粟壳,是因为听闻:“在食品中加入罂粟壳能增加食品的鲜味,甚至让人上瘾,增加回头客。” 2018年,《人民检察》发表的《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犯罪问题实证分析——以40起案件数据为样本》指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犯罪之所以泛滥,关键在于违法成本过低。司法实践中,由于“罂粟壳”案件缓刑适用率偏高,再加上判处的有期徒刑刑期有限,大大降低了行为人的惩罚成本。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