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粤政协委员刘勇: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中新网广州1月12日电 (记者 蔡敏婕)创新是制造业发展的核心内驱力,而企业是产业创新的最重要单元。广东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正在广州举行。广东省政协委员、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委员、广东佳德控股集团董事长刘勇建议,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带动行业发展。
“专精特新”企业是增强经济韧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主体,也是激发创新活力、完善产业生态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在产业基础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取得明显成效。
在广东,越来越多“小而精”的企业正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目前,广东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867家,位居全国第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704家。
刘勇在调研中发现,受疫情影响,各行业的经营受到冲击,但科技创新驱动的企业逆势成长成为新的增长点。
“科技创新转化为经济效益离不开生产经营模式的创新,要支持以创新创造价值,去中心化的多元发展模式。”刘勇说。
刘勇建议,金融机构在通过增加专项债、专项资金适度超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应当考虑对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应带动的产业的科技创新进行资金支持,如低碳新能源、生态环境、人工智能、智慧物联、现代养殖业、食品加工、中医药等领域进行精细化和差异化的风险评估和金融支持。
“此外,政府机构应根据经济发展和各行业发展需求,持续对体制、机制进行改革。为科技和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并加强服务配套。”刘勇表示。(完)